本报讯(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杨健平)有妻子的吴建荣又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武侯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该院首例无效婚姻案,确认吴建荣与“二房”的婚姻关系无效。
经法院查明,吴建荣是江西省余干县人,1997年12月,他与王翠华在双流县华阳镇登记结婚。1998年1月,尚未离婚的吴又同王春蓉在武侯区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1999年11月,王春蓉得知实情后与吴协议离婚,但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王春蓉后向法院提起离婚
法院认为,吴建荣未与妻子离婚便与王春蓉登记结婚,违反了《婚姻法》及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婚姻关系无效。遂依法解除了吴建荣与王春蓉的婚姻关系,其女儿归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