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兵 朱坤伟) 深圳某医院一护士因与男友发生矛盾,服药自杀未遂成植物人后,其母认为女儿男友有责任,将其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300万元。近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据自杀女子谢某母亲称,谢某1997年与被告黄某热恋,其后双方曾短暂分手,但1998年3月双方又和好如初并开始同居。谢某和黄某曾计划于2000年前结婚,但是没过多久黄某反 悔了,并时常冷落疏远谢某,给谢某造成了重大精神刺激。1999年8月31日,谢某自杀未遂后,黄某再次承诺3个月内与其结婚。但3个月后,黄某再次毁约。2002年6月9日,谢某多次传呼黄某要求最后面谈,但黄某始终不肯露面。次日上午,谢某同事在宿舍发现谢某已经服药并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
在审理中,谢某母亲及律师始终坚持被告有过错,因此,被告必须为这种始乱终弃的行为负责。
据知情人说,被告黄某已被有关部门内部通知处分,他对事情变成这样感到痛苦。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被告矢口否认拒绝结婚一事,他的律师说他曾按照规定,曾给单位写过结婚申请,但他最终没有按照约定结婚是与经济情况有关。
至于300万元的索赔,被告的律师认为缺乏理性,他说:“作为公务员的被告即使败诉也无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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