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讯(记者鲁丹)近日,和平警方侦破一起案中案,在河北省先杀人、逃跑后又在异地奸淫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张海(化名)被揪出,昨日被河北省警方押解回省。
奸淫幼女被判刑
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由河北省到蓟县某砖厂打工的张海外出回家途中,发现同在这里 打工的同乡王某之女——14岁的小艳(化名)独自一人在砖厂门口徘徊,张突生歹意,趁四下无人把小艳拽到砖厂东侧的麦地内将其强奸。而后,他将小艳打昏,逃离了现场。在逃跑过程中,被其工友高某、金某等人发现。事后,小艳家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蓟县警方迅速组成侦破小组。10月13日,警方将张海抓获。11月13日,张海被公安机关逮捕。
今年1月17日,蓟县人民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张海有期徒刑6年。
梦话引发案中案
今年6月,公安和平警方在审理一起抢劫案时,犯罪嫌疑人在供词中提到张海这个名字,并称张海与其接触的一段时间内,夜晚有一次说梦话,提到“不是我干的,我不想杀他等”字眼,引起办案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对张海的身份、经历进行了查证。当得知张海曾经在蓟县一带出现过时,民警两赴蓟县,从当地警方处获悉,张海已在本市狱中服刑。此时,和平警方已掌握了张海的真实姓名,通过在电脑中对张海历史记录进行查询,民警偶然发现,张海竟是1995年6月1日在河北省某市杀人后外逃的重大逃犯。和平警方迅速与河北警方取得联系,经证实,张海确为7年前杀人外逃的网上通缉犯。
7年前杀人外逃
7年前的6月1日晚,在河北省某市的一家小酒馆中,张海与三四个朋友喝酒聊天。席间,张海喝得酩酊大醉,与朋友吴某因小事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张海趁人不注意,将一啤酒瓶磕碎,捅向吴的小腹,吴当场倒在血泊中。张海拨开人群逃跑。逃到本市蓟县后在某砖厂打工,直至其将小艳强奸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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