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11日讯(记者 张宏磊 通讯员 吴天珍)日前,济宁市残联、财政局、建设局、工商局、地税局等7个部门制定了新的帮助残疾人从业的优惠政策,一系列减免措施给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 据介绍,新政策规定:以后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应酌情减免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等费用;税务部门对残疾人个人的劳动所得应减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