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暂时降低农村车驾管收费标准 农村挂车牌只收成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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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12日08:28 生活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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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11日讯(记者 李冉 实习生 李慧 通讯员 马兵 郭防)车牌照只收取成本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号牌收费标准大幅降低,记者今日获悉,从今天至11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将在济南市农村地区,减轻部分车驾管收费标准,简化办事手续。此次挂牌活动的范围是济南市六区乡、镇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等县(市),车主须持合法手续,到所在辖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或有关车驾管业务的公安交警中队办理机动车挂牌手续。
活动期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号牌收费标准由66元/副调整为46元/副,农用运输 车号牌由46元/副调整为32元/副,机动车驾驶证为10元/车;学员培训费也相应减免,初学二、三轮摩托由200元减至100元,农用三轮车由500元减至300元;农用四轮车由600元减至350元;增学二轮摩托车由100元/人减至50元/人,增学三轮摩托车由150元/人减至100元/人,二轮摩托车增学三轮摩托车由100元/人减至50元/人(包括报名费和考试费)。专项活动后,上述车驾管减收项目将恢复原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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