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8月12日电(记者罗磊) 16岁少年残忍奸淫1岁幼女,然而能将其绳之以法的重要证据——受害幼女衣裤上的精斑居然被无意洗掉了!在庄严的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当庭反诬公安机关“逼供”,见此情景,两名人民陪审员拍案而起——
当证据被洗掉以后……(A)
少年施暴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重庆黔江区舟白乡16岁初中生谭林(化名)在家门外的院坝上闲逛,一眼看见了邻居杨某家1岁多的小女儿晶晶(化名),他便抱起晶晶进了自己家。半小时后他就抱着大哭不止的晶晶走出房门,对晶晶母亲冉某说小孩“不小心摔了一跤”,转身便溜了。到了晚上冉某方才发现女儿下身竟已是血肉模糊!经区医院检查,晶晶阴道严重撕裂,处女膜完全破裂,疑为遭受性侵犯所致;结果幼女下身整整缝了7针!
证据遗失
黔江区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干警们每天往返数十公里艰难取证,走访了多名附近居民,并在谭林家中床单上取得了谭当日作案时留下的体液样本。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谭林交代了自己将晶晶抱回家实施奸淫的全部过程,警方遂于6月初将其刑事拘留。然而此时意外陡生:本案重要证据之一——粘有谭精斑的晶晶的衣裤居然被无知的母亲冉某洗掉了!
陪审员出动
7月29日,黔江区检察院向区法院依法提起了公诉。由于近年来重庆市各区县已初步建起了一套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区法院遂按网络工作程序通知特邀陪审员——区妇联工作人员苏智黎、万继兰参加此案调查与审理。调阅案卷后苏、万二人也发现了遗失证据的重要性,便多次赶往舟白乡与晶晶的家长见面,详细询问了案发当日的每一个细节,还十分幸运地找到了当天曾亲眼目睹谭抱着幼女进屋并紧锁房门的一名关键目击者,从而在外围织起了一张严密的法网。
当庭翻供
但是,“精斑被洗掉”这一十分重要的信息居然被谭林的辩护律师悄悄透露给了谭本人!8月1日,黔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谭林面对公诉方铁证竟然当庭翻供,称自己当时仅仅是用手指对晶晶进行了猥亵,并未实施奸淫;至于自己被刑拘期间供认不讳的笔录,谭更是反诬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此言一出全场哗然,谭的父母亲戚趁机起哄大闹法庭。主审法官张泰明立即询问陪审员意见,怒不可遏的苏智黎、万继兰拍案而起,义正词严地指出:谭林作案有动机、有时间、有地点、有证人证言、有现场物证,不能因其翻供就改变案件性质;而其律师故意泄露案件机密、诱导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柳暗花明
法庭秩序一度失控,主审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令人头痛的是,由于幼女衣物上的精斑确已被洗掉,所以一时还真难以界定“奸淫”与“猥亵”。陪审员苏、万二人与检察院办案人员彻夜分析研究案情,并征询了多位司法专家意见,终于走出了柳暗花明的关键一步: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如果由权威医学鉴定机构作出了准确鉴定,证明晶晶的伤情确由性行为所致,那么现有证据完全可定谭林的“奸淫幼女罪”,不必拘泥于是否还有衣物上的精斑作证!昨日中午记者与苏智黎取得联系,她兴奋地称,目前已为晶晶安排了该区最高级别的法医鉴定,检察机关也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区法院不日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公正的判决就要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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