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手持一把玩具手枪冒充“真货”,先后对4名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昨据宜兴法院证实:被告人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现年31岁的袁某系宜兴市新街镇水北村人。去年12月18日深夜,袁某随身携带儿童玩具手枪,在宜兴市茶局巷乘上尹某驾驶的出租车,对尹谎称到徐舍镇有事。尹将出租车开到徐舍镇美东村地段时,袁某凶相毕露,掏出玩具手枪冒充真枪,对准尹进行威吓,用
此外,袁某采用上述同样手段,还抢劫出租车司机3次,共劫得现金1000元,手机2只,价值1600元。(丁一、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