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北海讯(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苏比华)一名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在职职工,竟然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而先后三次将其拘禁,时间长达5个月之久。期间,他用铁链把女友锁在卫生间水管上,以拍裸照、殴打、写欠条等手段逼其就范,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这名凶残的罪犯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现年30岁的黄晓峰原是北海市港务局职工。他因不满女青年庞某提出分手,遂于2000 年11月某天将庞某带至他租住的该市贵州市场后舒雅楼709号房实施拘禁。
当晚,黄设计诱庞服下安定药片并趁庞昏睡之机拍下其裸照。翌日,庞某趁与黄晓峰去港口医院看病时寻机脱逃。
2001年1月某日,黄晓峰以归还裸照为由,再次将庞某骗至舒雅楼709号房拘禁,并强行搜走了她随身携带的钱包和BP机。上班时,黄晓峰用铁链、铁锁将庞锁于卫生间内,下班再解开,晚上同庞一起睡。
次日上午,庞某趁黄去单位请假时带着铁链铁锁逃走,跑出舒雅楼大门时,她请求门卫帮忙打开铁链、铁锁未果。后庞跑到本市贵州市场附近肖某的摊位处说明缘由,好心的肖某才帮她把缠在其手腕的铁链及锁解开。
同年2月下旬,黄晓峰再次以归还裸照及钱包等物为由,将庞某骗来并带至其租住的地方拘禁1个月后,再带至舒雅楼709号用铁链锁住拘禁了1个月。期间,黄晓峰采取用小刀割、用点蜡烛滴油烧、用烟头烫、殴打等虐待手段逼庞就范,并多次强行与庞发生性关系。
直至同年8月2日,庞某才得以借机逃脱回合浦老家。同月17日,黄晓峰窜至合浦党江找到庞某把其带回北海,强迫庞写下5张共借他1.6万元的欠条。
翌日中午,庞某伺机打电话向父亲求救,说黄晓峰不肯放她回家。其父闻讯即用电话与黄联系,并约其于当日下午见面。但左等右等不见黄晓峰前来,其父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同日晚,接警而至的民警将黄晓峰擒获。民警在黄租住处及其在单位的办公柜内查获庞某裸体照片17张和她写的借条5张共1.6万元,缴获作案工具铁链3条、锁头3把,牛角刀1把。
案发后,黄晓峰于2001年8月19日被北海警方予以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被逮捕。
该市海城区检察院于2002年4月22日提起公诉。日前,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黄晓峰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黄晓峰非法拘禁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黄晓峰终于为自己的恶劣行径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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