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2日消息:仅一年半时间内,河北赵县商业局单在一家饭店就吃掉将近10万元钱,因一直拖欠不
还,竟活活将这个饭店拖垮。饭店在屡要未果后被迫将赵县商业局告上法庭,法院也作出了立即还款的判决,但将近一年的时
间过去了,饭店老板仍没拿到欠款。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被吃黄的饭店名为赵县招商局招待所。8月8日,记者来到赵县 ,在该县南大街找到了这家三层
楼的饭店,看外表在赵县应是一家颇具规模的饭店,但现在已改为他用了。
据饭店的老板范某讲,当时,赵县商业局几近于天天来饭店吃饭,均是该局的领导招待客人用餐,平均每顿饭要吃掉
几百元。在一年半时间内赵县商业局吃了将近10万元钱。早先断断续续还了约有3万元钱,最后剩下64046元的欠款始
终不还。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赵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27日作出了判决,且已生效。
记者在已生效判决书上看到,“经审理查明,被告赵县商业局自1999年12月16日开始拖欠原告招待餐饮费,
至2001年6月22日共欠64046元,有1999年12月16日、8月8日、2000年12月14日、2001年
6月22日盖有商业局公章的欠款条为证,经多次讨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判决如下:限被告判决生效后15日内
偿还原告欠款64046元。”
但据范某讲,赵县商业局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到现在仅给了4000元钱。范某无奈于2001年向
赵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但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赵县人民法院却未对赵县商业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随后,记者来到赵县人民法院,据负责此案的张法官介绍,赵县商业局的这种行为是一种用公款吃喝的行为,法院之
所以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很多原因。钱是前任商业局长欠的,一年前,该局长已被免职,上级将该局的账目查封冻结,当时
整个商业局处于非常动荡的局面,虽然日后该局的形势趋于正常,但该局经济状况非常差,根本不具备采取强制执行的条件。
记者在赵县商业局见到了董局长。该局长很坦白地说,赵县商业局前任局长欠的吃喝账不止这些,现在其他饭店也不
时来追债。这是一种很严重的公款吃喝行为。对于赵县商业局前任局长欠下的账,作为单位应严肃对待,应分清哪是个人吃喝
行为,哪是公费开支,因为单位没必要为个人吃喝付账,就是公费开支也要有个标准。按理说吃了人家,喝了人家,就应该还
钱,但商业局这个烂摊子,连办公场地都没有,职工工资有时也发不出来,拿什么还钱?最后该局长表示,商业局尽可能地去
想一些办法,争取将钱一步步还上。(王俊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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