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和方小姐都是从外地“漂”到南宁的“高级打工仔”,漂泊生活把两人紧紧连在一起,他们掏出各自多年的积蓄买下一套二手房。
领了结婚证,搬进了新房,钟先生了解到,根据新《婚姻法》,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婚前财产不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因此他提出做公证,约定两人婚前合买的住房婚后共有,方小姐欣然答应。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在过去只要夫妻关系存续一定的时间,男女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将自动转化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而《婚姻法》(修正案)则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仍为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据南宁市公证处覃副主任介绍,在新《婚姻法》出台后,前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并且其中有不少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有。
作者:邱璇 陈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