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频道/宁波日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08月13日电日前,宁波日报接到一些大学生来电,反映他们暑期在位于海曙区迎春街的某快递公
司打工一个月,非但没有拿到老板承诺的工资,连原先应聘时被迫交纳的“集资款”也没有全部退还。
宁大学子小李告诉记者,上月初,他和几位同学一起到这家名为宁波飞速达快递公司的单位去应聘时,公司的老板要
他先交名为“内部集资款”的450元押金,并要他在公司单方面制订的合同上签字,合同上规定:在试用期满后退还押金,
每个月的底薪为400元,先做一个星期的市场调查,以后做快递业务后还有提成。但时间过去了将近一个月,小李等人一直
未见该公司的城际快递业务开通,而公司老板又一直让他们做市场调查,眼看挣钱无望,小李和他的几位同学就提出辞职。但
老板以试用期未到为由,拒绝退回押金,几经交涉,老板答应退还部分押金,但又以这些大学生没有做过快递业务为由拒绝支
付原先承诺的工资。
小李反映,除了他们之外,至少还有11名打工者向该公司支付了200到1000元数目不等的押金,而这部分押
金经常被老板以迟到、请假、顶撞老板等为由加以克扣,不能足额退还到打工者手中。日前,记者在该公司暗访时发现,该公
司没有按规定公开出示营业执照。一名前来应聘的求职者告诉记者,公司工作人员向他们收取了1000元的“内部集资款”
。
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邬的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向学生临时打工者无论以何
种名义收取押金都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另外,劳动者只要付出劳动,就理应获取一定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和随意
克扣工资的非法行为,打工者可向劳动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海曙区为87310567,宁波市为87326881转分机5
432。
目前,这些打工者已向海曙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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