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丁力辛)8月12日上午,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恶母与姘夫摧残亲生女儿小兰(化名)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郑翠哲、马占良有期徒刑10年,并判决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兰住院治疗等各种费用24791.9元(二被告人各承担一半)。
2001年初,定州市叮咛店镇东张谦村村民郑翠哲(见图2)与马占良(见图3)相识后,便带
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翠哲、马占良虐待摧残未成年人,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