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6版登载的《城市“狗患”,何日能除?》一文,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共鸣,大家对本报关注百姓最急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表示赞赏。同时,通过本报专门开设的热线电话表达了对城市养狗现象的愤慨和消除城市“狗患”的热切心情。
南昌市民为“狗患”所困南昌市朝阳洲利字街140号的周女士看了本报昨日关于“狗患”的报道后,特地赶来本报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她小孩被狗咬伤的不幸遭遇:前不久,她 带着5岁的小孩经过邻居家门口时,被突然蹿出的狗咬伤。当时小孩身上只留下狗牙印,大家都说没事,她也就没太注意。十多天后,孩子手脚发抖,急忙送医院救治。医生说,狗咬后超过24小时才发作,问题相当严重,后果难测。周女士找到狗主人,要求其承担责任。对方却态度强硬,扬言说,“让狗再咬一口,我就拿点钱给你。”
南昌长运集团的王小姐在电话中气愤地说,本报曾报道过七旬老太熊普英被狗咬伤的八一大道223弄的养狗户,仍占用居民过道养了十几条大狗,小孩个个害怕出行。同时,狗毛飞扬,粪便异臭,犬声不断,扰得居民不得安宁。
热盼出台相关法规在昨日一百多个热线电话中,有近半的读者提出,要解决城市“狗患”问题,最根本的就是政府要决心大,力度大,措施有效,必须制定相关的狗类管理办法。没有“办法”,对狗的管理将是一句空话,管理根本无从下手。
吴先生说,南昌市也应学习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关于犬类管理的先进经验,制定《南昌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使犬类管理合法化、规范化。法规出台后,就要由政府牵头,公安、卫生、城管、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
应给狗类上“户口”青云谱区三家店的邬大爷等建议,对城市狗类管理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要像北京等城市一样,给狗上“户口”,统一编号,统一注射狂犬疫苗,并建立档案。同时,在狗的颈脖处套一个项圈,打上主人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一旦狗被交易,则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一旦狗咬人“肇事”,将直接追究其主人的责任。没有上户口的狗则视为野狗,可由捕狗队捕杀。通过经济杠杆限制养狗省武警医院田大夫建议:突然要求南昌市一律不准养狗显然不切实际,关键是要如何想办法来限制狗的数量,并对狗的管理规范化。田大夫认为限制狗的数量,较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即政府要求狗必须注册,通过提高注册费来限制其数量。国内有些大城市就做得好,数万元的注册费,看谁还养得起狗?
设立专门遛狗场南昌市湖东物业管理部门章先生认为,南昌市是花园城市和文明城市,应对家养的狗类或其他宠物实行圈养制。并由政府开辟绿地,作为市民在规定时间内遛狗的场所。宠物必须凭狂犬免疫证和注册证进入遛狗场。
对城市养狗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欢迎读者提供有关非法狗市等相关线索。电话:6849539、13879193363。文/记者钟兴旺、石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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