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芳团伙在1995年成立,2001年被绳之以法。为什么一个被检方指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能猖狂7年?
对此,主诉检察官在庭审的总结陈词中作了沉重的思考。主诉检察官讲到,李庭芳早在1988年就开始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横行乡里。1989年,李的犯罪发生质变,他认识了香港黑社会组织成员。1995年,李庭芳、蔡权胜成立犯罪组织后,用检察官的话说是进行了可 以称为“疯狂”的7年恶行,“当地群众几乎到了谈虎色变、敢怒不敢言的地步”。
为什么一批小混混能摇身变成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并疯狂犯罪长达7年?这里涉及到了一个犯罪预防的问题。
直接打击是治标,而犯罪预防则是向治本努力。主诉检察官从此案引出思考,认为公安司法机关的犯罪预防工作如果能及早加强,像李庭芳、蔡权胜这样的犯罪团伙就不至于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主诉检察官在思考这一问题时,还透露了另一个事实:李、蔡团伙恶行累累,但敢于站出来报案或者举报的人却几乎没有。正是因为多数受害人长期沉默、逆来顺受,才致使李、蔡等人越来越无法无天。然而令人欣慰的是,最后打开这个犯罪团伙缺口的,也是群众————是一封群众举报信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并首先逮捕了主要疑犯李庭芳。(本报记者 傅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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