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8月14日专电(记者李雪梅公磊)含有大量硫酸的“荔枝保鲜剂”将荔枝从营养丰富的“果中之王”贬
为人们只可远观而不能品尝的“毒果”,这再次引起人们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关注。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孙武长说,“保鲜剂”是一种添加剂,根据国家1996年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规定,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省一级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才可 生产添加剂。此次发现的有毒荔枝保鲜剂,其生产厂家并没有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据有关部门统计,从总体看来,吉林省食品卫生安全违法案件呈下降趋势,但其中波及面广、影响大的案
件却呈上升趋势。如吉林市曾发生的中学生饮用学生豆奶集体中毒案件,在省内外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吉林省卫生厅卫生法制
与监察处张天旭说,自从开始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来,全省各地已先后查处了一批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
如“绿大米”案、“垃圾油”案等。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指出,近些年食物中毒案件频发,与百姓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
意识不强有着很大关系,如有些消费者受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对一些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还继续食用,没有真正意识到食品
卫生安全的重要性。此外,一些经营者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造成了食品卫生的不安全性
。
食品卫生安全是一件事关全民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加强认识,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需要社会各方面的“
齐抓共管”。尤其是现在一些食品企业本身素质不高,企业自身法律观念也不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食品企业对消费者负责的
意识。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消费意识,从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者的角度出发,提高食品
卫生安全意识。消费者在发现一些违法事件的时候,不能一味忍让,或者是一定的经济赔偿了事,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到有关
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种食品是否会危害健康,有的消费
者也只是考虑食品是否过期。从目前的市场来看,老百姓虽然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但受到自身知识的限制,他们的
识别能力并不高,对何谓食品卫生安全还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消费者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宣传、
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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