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伍鸽玲) 8月12日,本报“解读广西计生新《条例》”一文刊出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咨询。
有的读者问“生育不用办证是不是指今后生育都不用办证了?”“取消‘一环二扎’的强制性规定是不是表示以后可以不用放环或结扎了?”记者对这些容易引起误解的热点问题,再次请教了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林霁峰副主任,林副主任认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广西计生新《条例》,取消“一环二扎”一刀切的强制性规定并不等于取消安全、有效的放环和结扎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自由选择或自主选择,国家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选择安全、适宜、有效包括放环、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
对“生育不用办证”的问题,根据新《条例》,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根据法律程序,只需到有关部门领取服务手册,不需要办理生育证;但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仍需凭证生育,即依法律程序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县级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
作者:伍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