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陈杰)8月12日晚,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80余名法官法警星夜行动,根据新刑法对被处罚金而未主动履行判决的犯罪人员强制执行罚金刑。据该院副院长许扶苜介绍,采取如此大规模、集中地对犯罪人员强制执行罚金刑的行动,柳州市是第一次。
当晚被执行的对象主要是涉及盗窃、贩毒、诈骗等罪行,其中有的犯罪人员被判处有
在鹅山九区,一名因贩毒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并被处500元罚金的犯罪人员,在执行法官向其传达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时,竟公然抗拒说“再抓我进去好了”。许扶苜副院长就此表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判决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如有抗拒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按新刑法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
注:罚金刑是刑法对刑事犯罪人员除“坐牢”外的另一种刑事处罚,一但法院作出判决,就必须执行。然而,长期以来,在对刑事犯罪人员的惩罚中,由于人们习惯于只看重“坐牢”这种刑罚,而对罚金刑缺乏重视,造成很多应受到罚金刑处罚的犯罪人员逃避了惩罚。
作者: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