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谁都想把自己的家装修得舒适一些,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家庭装修,往往不仅仅是自家的事情,你不得妨碍
他人的正常生活,更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这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甘、石两家因家庭装修问题,引发一起悲剧和诉讼,这是两个家庭都不愿意的。我们报道这一事件,只是为了引起人
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至于此事的责任划分,自然当由法 律做出最后的裁决。
A楼上装修,楼下漏水烦人的漏水之苦1998年7月,甘应松在黄石市的繁华地段,购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商品房
。1999年春节后,甘应松拿到了住房钥匙准备装修,进屋一看却发现到处是积水,水似乎是从天花板上渗下来的。
这栋全框架结构的9层楼房,是由中房集团中兴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于1998年底竣工。甘应松购买的那套在8楼
。房产公司的解释是:水是从顶层9楼石某家渗下来的,房子质量绝对没有问题。
原来,石某在购得9楼的那套房子后,在整栋楼房还没完全竣工前,征得房产公司的同意,提前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
装修。装修时为了扩大卫生间面积,对排水管道进行了改装。
1999年3月31日,由房产公司出面,9楼住户的男主人石某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卫生间不会漏水,
如漏水,我们负责。”
拿到这份保证书后,甘家才放心地开始装修,并于1999年6月将新房装修完毕,一家人喜气洋洋地搬进了新居。
谁知1999年8月30日,甘家突然变成了“水帘洞”,水从楼上9楼卫生间的位置渗漏,沿甘家墙壁流到木地板上,连壁
柜里都在滴滴答答地漏水,壁柜里的棉絮、衣服都被水浸湿了。甘应松夫妇找物业公司及9楼的石家多次交涉,没有结果,便
以楼上的石某、夏某夫妻二人为被告,向黄石港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石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1999年10月19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一、石某、夏某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三天内
自行恢复厕所原状;二、石某、夏某一次性赔偿甘应松损失600元。
甘家虽然赢了这起官司,但石家迟迟没有按民事调解书恢复厕所原状。房子漏水问题成了甘应松夫妇的一块心病。
B电线短路,爱子身亡悲惨的丧子之痛2001年6月15日那天,甘家又突然大面积漏水。甘应松两口子急得团团
转,却没有一点办法,因为9楼的石家外出旅游了。7楼的住户詹某也找上门来,说8楼漏水流到7楼了。甘应松两口子无奈
地解释说,水是从9楼漏下来的。詹某一看,甘家地板上、壁柜里摆满了大大小小几十个盆、桶、锅、碗,正丁丁冬冬地在接
9楼漏下的水。这情景让她惊得说不出话来,便满怀同情地走了。
甘应松两口子一边焦急地等着石家人旅游归来,一边无奈地向各有关部门反映问题。6月19日,社区居委会治保主
任等人来到甘应松家查看了现场。治保主任交待有关人员:由于房子到处漏水,要关掉漏水房间、客厅、卫生间等处的开关,
以免发生火灾、触电事故。
6月20日晚,石某一家终于回来了。在物业部门的协调下,石某请来维修人员对自己家的卫生间查漏,并更换了部
分水管,7月27日以后,再没听到丁丁冬冬的滴水声,甘家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次漏水给甘家造成较大的损失。经多方协调,石某请来维修工,对甘家进行了维修。甘应松两口子虽然并不满意,
但他们已没法苛求,只希望家中不再滴水就是万幸。他们万万没料到,一场巨大的灾祸即将降临。
2001年8月24日那天,甘应松和妻子跟往常一样外出打理生意了。下午5点左右,甘家的保姆小张催甘应松8
岁的小儿子甘露去洗澡。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小甘露出来,小张一边喊着甘露的名字,一边走进卫生间。里面的情景让小张吓
了一跳:甘露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小张慌张地喊了几声甘露的名字不见回应。甘应松10岁的大儿子也跑过来叫弟弟的名
字,但甘露毫无反应,便急忙打他爸爸妈妈的电话和报警电话。
甘应松夫妻俩几分钟便赶了回来,急忙将甘露送往医院。不幸的是,经过一番紧急抢救最终无力回天。诊断结果是触
电致死。
C邻里失和,公堂相见无奈的诉讼之累宝贝儿子惨遭横祸,而且是因洗澡时触电致死,甘应松夫妇俩推测是楼上漏水
,导致他们家卫生间电线短路。当晚,情绪失控的甘家亲属们做出了一些过激的举动:砸9楼石家的防盗门,扭着石某妻子的
手欲夺房门钥匙,把小甘露的尸体抬到石家门口……最后由警方出面做工作,才平息了一场事端。
8月25日下午,黄石港区公安分局成立“8·24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向黄石市消防支队、黄石市供电局、黄石
市室内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发了聘书,8月27日下午,调查组组织这些受聘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得出
了调查结论:甘露的死亡系触电身亡,属意外事故,具体原因是:甘应松家“卫生间铝合金扣板受到水的侵蚀,造成灯线接点
浸湿,时间一长包扎接头的黑胶布绝缘破坏。通电后,接头处与铝合金扣板产生电击火花,粘连后形成导电体,乃至整个金属
扣板天棚以及铝合金推拉门均带电,从而发生电击死人事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
测试中心对“8·24”事故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一、甘露触电死亡的原因,一方面是石某夫妇装修时违
反有关规定,致使原告方甘家多次漏水,并由此引起电气线路绝缘损坏,导致卫生间铝合金隔断门带电;另一方面是甘应松夫
妇装修时电气安装违反有关规定,线路未做穿管保护,接头没有做加强绝缘和防潮措施,遇水后易产生漏电。二、物业管理部
门没有制止被告石某家改变卫生间结构,没有制止擅自改变分户表前给水立管及增设室外给、排水设施,对该事件应负相应责
任。
甘应松夫妇认为,9楼石家长期漏水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石某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认
为,此事不属刑事侦查的范围,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2002年元月30日,甘应松夫妇以自诉人身份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石某夫妇、物业公
司及电工邵某告上法庭,要求几被告共同赔偿损失21.8万余元,并追究石某夫妇的刑事责任。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对诉状的
刑事部分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2002年3月4日,甘应松夫妇又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8日,黄石市中院下达了刑事裁定书,仍然驳
回了甘应松夫妇的上诉。二审法院也认为,石某、夏某装修时虽违反有关规定,致使甘家多处漏水,但与甘露触电死亡无必然
的因果关系,因此,要求追究石、夏的刑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甘应松夫妇对二审裁定仍然不服,向黄石市中院提请申诉,请
求重新审理此案。目前此案已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D装修悲剧,发人深省家庭装修并非仅是自家事家庭装修,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平常事,几乎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石家、甘家这两个普通家庭,因为装修引发了悲剧和诉讼,这是两个家庭都不愿意看到的。
在发生小甘露触电身亡这件不幸事故之前,石、甘两家人虽然为漏水之事多次扯过皮,但相互之间一直是理智的。小
甘露触电身亡之后,情形就发生了变化。甘应松的态度很明朗,就是要让违法的责任人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他说:如果他们
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那小甘露不就白死了?多少钱也换不回我那可爱的儿子,我这场官司与其说是为屈死的小甘露打的,倒不
如说是为千千万万个因家庭装修受损害的家庭而打的。
而石某夫妇也为此感到“很累”,石某的一段话代表了夫妇俩的这种心态———
“在8月24日那件事之前,我们楼上、楼下邻里无仇无怨。我们也没有想到也不可能料到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事情
发生后,甘家的一些过激行为闹得我们吃不好睡不香,上班也不安稳,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及人权,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无
法弥补的损失。从这一点来说,我也是事件的受害人。更何况管道不是我修的不是我装的,房子不是我盖的,渗水也不是我人
为搞鬼。我们即使有错,也不至于要以命抵命吧。”
自从出了那场事故之后,石家、甘家两家人都搬离了那个伤心之地,两套装修豪华的房子都闲置着。记者采访时,石
家“铁将军”把门,防盗门上的砸痕依稀可见。甘应松带我们去看他家那套已空置了一年的房子时,一边开门一边黯然神伤地
说:“这房子我们一家人是绝对不会再进去住了!”进屋之后,一股颓败之气扑面而来,门上,当初公安机关的封条清晰可见
。这一切,似在向我们哀诉着去年夏天的那一场悲剧。我们多么希望那场悲剧不曾发生,更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记者就此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咨询了省内几位法律专家,专家的意见是,这是一起邻里之间因家庭装修引起的人身损
害案件,是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而且后果十分严重。9楼的石某及物业等相关部门都应该共同赔偿甘应松夫妻二人的物质和
精神损失,但如果要追究石某夫妻的刑事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资料《民法通则》第83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
、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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