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4日讯(通讯员 贾富彬 尚政涛 记者 董震) 从省检察院获悉,以高息为诱饵,专门诈骗朋友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近日被青岛崂山区检察院批捕。
周某系浙江来青人员,1997年做小生意时认识了杜某,并以假名“周和平”自称。1999年春,周对杜称城阳有个公司要集资,月息达1%,他自己已投了近十万元,杜一听有利可图,便拿出2万元,并让周打了欠条。此后,周又先后向杜借款1万元用于“集资”。为了证 明集资的“真实性”,周某先后按照约定给了杜某5400元的利息。去年,周某到朋友高某家,称城阳“日月奶业公司”要高息集资,骗取了高某3万元;今年初,周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陈某3万元。
骗到钱后,周某出门打的、出入高档酒店,很快将钱挥霍殆尽。起了疑心的高某后来查证“日月奶业公司”纯属子虚乌有,便约杜某和陈某一起找到已躲到朋友家、准备次日逃跑的周某。周甩给三人一张银行卡说:“卡上有两万多块钱,你们提出来吧。”经三人检查发现卡上仅剩下一元钱,周某仍狡辩说,“明天钱就到卡上了,急什么?”三人立即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周在公安机关供认了诈骗事实。同时查明,周某在1994年及1995年也用类似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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