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儿子被狗咬,父亲找养狗人评理不成,即持棍将养狗人打成重伤!昨据江苏省宜兴法院证实:宦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2月5日傍晚,34岁的宦某得知其儿子在当天中午被本村村民李某养的狗咬伤,即找到李,要李陪同他们到医院为其儿子治疗,李不肯。宦、李随即发生争吵,接着双方扭打在一起。之后,李某逃回家,宦某追到李家门口继续与其争吵,并一怒从李家门口
次日,宦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宦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李某1.2万元。(国强、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