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王朝晖行远)本报5月14日一版报道的嘉鱼一女初中生被杀案,昨日在嘉鱼县法院 正式开庭审理。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组成的合议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期宣判。
5月13日中午12时,嘉鱼县某中学初三(9)班学生高某在教室里与女同学罗某发生口角。高某操起木棍将15 岁的罗某打伤,罗某说要告诉家长和老师,16岁的高某便用双手将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