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回丢失的手机得先交300元‘好处费’”。昨日下午3时,南昌市民高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遭遇的一件尴尬事。
8月9日下午3时,高女士从南昌火车站乘坐一辆出租车去八一桥地段时,不慎丢失了一部买来才两个月的小灵通手机。
下车约10分钟,高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丢失后,立即拨通了自己丢失的手机,高女士在电话中连声致谢的同时还表示,她愿意拿出100元现金感谢拾机者。但高女士没有料到的是,捡手机的男青年却声称,定要500元现金才能拿回手机。
当日下午7时,因考虑手机丢失会影响工作,高女士还是拿出500元委托朋友熊先生前去领回手机。
昨日下午4时,记者拨通了熊先生电话。熊先生证实说,经多次还价,他最后还是拿出300元现金才帮高女士领回手机。(记者陈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