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哀叹“难过金钱关”的巨贪———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关建樟,昨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设于花都的法庭听判(此案详情见本报4月12日及6月18日报道)。法院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成立,即关建樟共受贿人民币30万元、港币63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经审理查明,关建樟在担任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园林局副 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市政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和大中修工程、污水处理及分管市政管理处等职务上的便利,于1996年至2000年11月间,先后12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人民币30万元、港币63万元。
今年4月11日,该案开庭审理,关建樟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不持异议,但辩解自己受贿只是介绍包工头接些零星工程,并不干预工程招投标。
案发后,关建樟在纪委办案人员的耐心工作下,主动交代错误,配合组织调查,积极退赃,将收受承建商的非法所得100多万元全部退出。
关建樟曾在交代材料里忏悔:“从收包工头的小恩小惠,逐渐大贪,自己的世界观是送家属子女出国,为家庭和个人留后路,这(人生观)怎么能不变呢?”
据悉,关建樟通过特殊途径,让妻子于1995年外派赴港,随后移民加拿大;又通过某业务公司帮忙把读高二的儿子送去加拿大自费留学,并得以定居。其女儿原本在广州市某学院就读,也获准随迁加拿大。其女婿后来以夫妻团聚的名义也申请迁往了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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