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南京一辆43路公交车行至清凉门大桥十字路口时,因行驶在前面的一辆外地小轿车突然急刹车,公交车司机随即刹车避让,虽然车速不快,但一位老年女乘客还是因惯性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倒在车厢内被雨伞把顶到胸口,动弹不得。公交车驾驶员许小姐立即呼叫110,将老人送到附近医院治疗。许小姐说,像这种公交车按章正常驾驶,顾客受了伤,驾驶员和公交公司的责任到底有没有界限?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类似的意外事故还比较多,一般小的碰撞擦伤,乘客多会谅解,驾驶员说声“对不起”,就化解了;但如果发生骨折等较重伤害,乘客多会不依不饶,一定要叫驾驶员带到医院检查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对此,南京市客运管理处办公室曹主任解释说,目前南京每天上路营运的公交车有3700辆之多,整天在公路上跑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减少和避免乘车过程中意外事故,需要驾驶员和乘客共同努力。特别是近日老城改造路况不太好,雨天又较多,驾驶员在开车时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提前处置一些紧急情况。同时,曹主任也呼吁市民在乘车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病人等乘客乘公交车时,最好有人陪同照料,其他乘客应发扬敬老爱幼精神,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其次,车辆行驶过程中,尽量不要在车厢内走动,站着的乘客要抓好车内握杆,防止急刹车或急转弯,身体失去平衡引发事故。
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认为,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驾驶员违反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如没有必要的突然刹车,造成乘客摔倒致伤,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驾驶员是在按章驾驶,由于乘客自己未注意造成意外伤害,驾驶员就没有责任。不过,由于驾驶过程中情况较复杂,一旦发生纠纷不容易取证,乘客在乘公交车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然,公交驾驶员也应当文明行车、按章驾驶。肖蔚 黄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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