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特约记者吴非通讯员西检)记者16日从湖北省黄石西塞山区检察院获悉:原西塞山区财政局会计刘某挪用公款210万,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从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刘某任区财政局出纳和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先后挪用财政资金210多万元,全部给阳新一名姓谭的私营矿主开矿
去年12月东窗事发,刘某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