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17日电 昨天,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在通州公开审理了浙江义乌市人龚兴财、厉进、朱献民、朱德明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
暂住通州市金沙镇的龚兴财在通州市川港志浩市场承包经营了通州至广州的货物托运业务,从而与无证从事该运输线路托运业务的沈某产生了矛盾。2002年3月8日,龚兴财从浙江省义乌市请来打工者厉进,商讨“教训”沈某的有关事宜,两人以5000余元“酬金”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