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9日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8月14日至15日,浙江省金华市商业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卜卫进涉嫌违法发放巨额贷款、挪用巨额资金案,经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金华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1962年出生的卜卫进,曾任金华市光大信用合作社总经理,光大金融产业发展总公司(简称“光大产业”)、光大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光大经贸”)董事长、总经理,金华市 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卜卫进在担任金华市光大信用合作社总经理期间,明知金卫明以非法人的建材公司名义,且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实际担保能力,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1994年6月始先后向金卫明发放贷款2亿多元。至1996年7月,因金卫明炒作期货严重亏损,达4920万元无力归还。卜卫进为掩盖其行为,要求金卫明找几家单位转嫁贷款,以压缩贷款规模。1996年8月,卜卫进经金卫明联系后,分两次违法放贷给两家企业2800万元用于归还金卫明的贷款及利息,但两家企业仅归还573万元,至今尚有2227万元无法归还。其余款项经多次转贷,金卫明处尚有2120万元贷款无法归还。卜卫进因违法发放贷款,给光大信用社实际造成损失达4347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自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卜卫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资金,违规将光大信用社资金以投资、贷款为名先后转移到“光大产业”、“光大经贸”,然后再以“光大产业”、“光大经贸”的名义,与金卫明的五星实业总公司建材分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合作经营协议为幌子,甚至在未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将原光大信用社资金多次挪用给金卫明共计13笔,累计金额达1.37亿元。至1995年8月,尚有1.02亿元因金卫明炒作期货亏损,无力归还。
金卫明因涉嫌贷款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也被同案提起公诉并受审。本案将择日宣判。(卢成钢、许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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