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岚岭、通讯员建武志葆)14岁的花季年华,偏偏不学好,一天之内居然上午偷盗、下午强奸。案发在逃一年后,少年杨某最终没有逃脱法律制裁,于8月13日被滦县警方依法逮捕。
据滦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杨某是该县滦州镇人,小学毕业后一直在社会上闲混,没有正当职业,终日里游手好闲,除了打架斗殴外,就是小偷小摸“弄点零钱花”。去年11月15日
另据交代,去年9月19日杨某还在滦州镇某公路拦路抢劫一妇女坤包一个,抢得现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