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8月19日电 台湾消息:台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被亲生母亲连续强迫卖淫长达两年,18日凌晨在一家汽车旅馆与魏姓熟客性交易时,被台南市警方临检查获。
18日凌晨1点左右,台南市警四分局华平派出所在辖区内一家汽车旅馆临检时,当场查获一名58岁的魏姓男子与两名未满16岁的少女同处一室,形迹十分可疑。警员将3人带回警所问讯后,发现其中1名少女两年来一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强迫卖淫,如拒绝接客,妈妈还会 毒打她。少女说,此事舅舅、哥哥、嫂嫂及姐姐都知道,但都没有出面阻止,她的第一次性交易还是大嫂居中牵线。
少女还告诉警方,从中学二年级起首次卖淫至今,每次价钱从3000元到1万元不等,交易所得全数都交给母亲。昨天被逮获的魏姓男子,更曾经“光顾”过她20多次。中学三年级时不慎怀孕,妈妈得知后拿药给她吃,不久即流产。
少女的母亲及大嫂被警员拘提到案后,矢口否认强迫少女卖淫,辩称少女可能是因为逃家被找回后挨打,才诬指她们强迫卖淫。然而,同被警方逮获的魏姓熟客及陪同少女前往卖淫的黄姓少女,均异口同声指证少女的母亲、大嫂,涉嫌强迫少女卖淫。黄姓少女称,少女的母亲曾经拿钱给她,请她协助看管女儿从事性交易。有两次陪同少女前往卖淫时,她都暂时躲在宾馆厕所内,等对方办完事之后才出来。
警方侦讯后,将少女母亲、大嫂、魏姓男子及黄姓少女等四人,分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妨害风化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及台南地院少年法庭。(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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