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8月18日讯 山东省枣庄市居民徐广胜所在单元楼洞,因物业管理处更改收费方式导致未能及时上缴水费,被强制停水,8月14日,已停水三天的28户居民委托徐广胜为代表,将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山亭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徐广胜在诉状中称:今年三、四月间,被告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未与居民协商,就以“水费亏本”为由,擅自改建供水管道,私自安装无校验的总水表,更改原抄表到户、计 量收取的收费方式,变成只抄总表,向楼洞收费,单户缴费一概不收的收费方式。这样每个楼洞内只得由住户轮流代收水费,然而每月总表读数与分表总和相差太远,有时竟高达二三十立方米,代收费的住户为免停水,只好自行垫付,回头却难以分摊。8月12日,被告山亭区房产物业管理处在没入户抄表、没下达收费通知的情况下,就以未缴齐水费为由,停止了徐广胜所在楼洞的供水,双方多次协调未果。
据了解,徐广胜所在的兴龙组团系山亭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所建。原告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恢复供水,并在今后的管理中实行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因情况紧急,市中区法院于当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令被告立即恢复供水,本案将于9月初开庭审理。(肖越 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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