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稽查偷税漏税行为的公务员,却和犯罪嫌疑人交上了“朋友”,并为其通风报信,劝其“避避风头”。这个胆大妄为的税官,也为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付出了代价。8月15日,杨浦区法院判处税务局工作人员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黄某原在杨浦区税务分局稽征管理科工作,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对税务案件的侦查,并直接参与对各类危害税收征管罪行的侦查。去年4月,上海港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万某得 知有关部门要对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进行调查,便托姑父谢某打探情况。谢便找到了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黄某了解情况。黄碍于情面,将公安机关已接到了对港勇公司举报的情况通过电话透露给了谢某。随后,万某与谢某在某酒店设宴款待黄某,觥筹交错间,黄某一五一十地将举报内容告诉了万某。
此后,黄某一次次为万某通风报信。公安机关找港勇公司职工问话,黄马上就将问话内容告诉万某,公安机关要找万谈话黄也及时通知;5月29日,得知公安机关要对万采取强制措施,黄当晚就与万某、谢某相约于某饭店碰面,共商对策。黄还要万某先“避避风头”。酒席散去,万某在回家途中被警方逮个正着。
今年3月,万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杨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侦查期间,他交代了黄某为他通风报信的事实。
黄某尽管不是万某一案的直接承办人,但故意违反办案纪律,几次向万某泄露举报情况,并指使其躲避。黄的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记者 邵 宁 通讯员 董 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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