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19日消息:最近,通过考录或过渡等方式,山东青岛市847名城管监察执法人员全部变成了国家
公务员,吃上了“皇粮”。身份的转变,不仅使监察人员的执法地位得到了明确,而且杜绝了自收自支、自罚自用、以罚代管
等不良现象。
据大众日报报道,青岛是1999年国家首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据介绍,当时城管监察执法人员主要由
3部分组成: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一部分;二是部分军队 转业干部;三是市政、绿化、环卫等部门的分流人员。按规定,
行政处罚的执法单位应为国家行政机关,执法者应是国家公务员;而青岛市城管监察部门3年多来一直是事业单位,执法人员
也不是公务员。“身份”的不明确,给城管执法带来了不少困难,冷嘲热讽、妨碍公务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出现。特别是,
经费方面缺少足够的财政保障,易于导致乱罚款、乱收费、自罚自用等弊端。
针对上述问题,自今年以来,青岛市通过考录或过渡等方式,分批将847名城管监察执法人员转为国家公务员,城
管监察机关也从体制上变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使其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直了,气
壮了。同时,由于实行了正规的公务员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提高,增强了执法效能。城管监
察执法人员整体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后,人员工资、奖金、职务补贴、机关运行费用、执法费用等全部由国家列支,罚没收入全
部上缴国家财政,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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