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姚某原是哈尔滨汽车电器厂职工。1991年末,松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出租车公司,姚包了该公司一台出租车,人事档案随之由原单位调入松雷公司。1995年,姚交车离开“松雷”,自买出租车营运。
今年3月,我市某外资企业招货车司机,姚成功应聘,于6月26日开始了3个月的试用期。上班后,公司车队负责人找姚催要人事档案,并称外资企业对档案要求很严,此前有些部 门主管在试用期结束时都因缺少档案被迫辞职另找工作。姚立即到松雷公司找自己的人事档案,松雷公司劳资主管翻查后没发现姚的人事档案,称无法确定档案曾转入该公司。情急下,姚找到调入前单位哈尔滨汽车电器厂,该厂劳资科为他出具了人事档案确已转到松雷公司的书面证明。
8月初,姚拿着这份证明再次来到松雷公司,劳资主管几经查找终于找到姚当年在该公司的工资卡,这才答复姚说:你的档案找不到了,现在只能再补一份,并为姚准备了确在该公司工作证明,以及新填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招收固定工人审批名册等档案材料。8月12日,姚同劳资主管拿着材料来到南岗区劳动局,工作人员听取情况后表示,当年的公章早都换了,且姚从未缴过养老保险,不能为姚重补档案签字盖章。
昨天,记者随姚某来到松雷公司,从人事劳资处工作人员手中取回了姚某当年的原始工资卡、公司证明等材料,并随后找到劳资主管张衡(音)。张表示,公司现有档案中找不到姚某的,鉴于原始人事档案无法补办,公司目前对姚的情况还没说法。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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