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20日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曾在广东从化市引起轰动的中学生服毒一案昨日有了续闻,被怀
疑偷钱后在学校门口服毒自杀身亡的初中生嘉文的父母昨天上午把从化四中告上法庭,要求其为儿子的死亡承担责任,并索赔
17万余元。
事因:被怀疑是小偷学生服毒
自杀学生嘉文今年14岁,是从化四中初一学生,于今年5月16日早上在学校门口服毒自杀。记者从初一四班同学
留下的材料得知:5月14日早上,嘉文因迟到被班主任何某批评,并被罚在办公室站一整节课。
15日,何老师发现自己包里少了100元钱,因为她的钱包一直放在办公桌底下,于是怀疑是嘉文干的。15日下
午何老师找到嘉文,在询问过程中,何在嘉文的胸卡里发现了32元钱,于是怀疑嘉文“偷钱”的可能性很大,令他写检讨书
。
庭审:双方各执一词择日宣判
“至今,公安机关没有拿出我儿子偷钱的证据,要知道老师是在嘉文罚站后30多个小时才发现丢钱的事实。”嘉文
父亲认为,何某身为班主任在未经详细调查了解的情况下主观断定嘉文即为小偷,并采取威逼的手段,要求其在全班60多个
同学面前承认自己是小偷,嘉文是无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才服毒自杀。学校这种错误教育方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造成了对嘉文的侵权,是导致嘉文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
学校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的学校认为,老师发现嘉文偷钱就让他写检讨书,这是为学生好,从教育方式上无可厚非;嘉文死亡的真正
原因是他心理承受能力差,而这应归咎于嘉文的家长。校方还提供了一篇嘉文在学校写的作文《我愿我家更和谐》,嘉文在作
文的结尾部分写到:“我希望我的爸爸不要再用‘打’的简单方式教育我。”这说明嘉文的父亲平时经常打嘉文,造成嘉文心
理脆弱;另外,学校还认为,嘉文是死在校外,死亡时间也不是上课时间(嘉文是在上学前吃早餐时服毒的),因此嘉文的死
亡跟学校没有任何关系。
嘉文父母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篇作文是学校布置的作业,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初中生嘉文的死到底责任在谁?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吴秀云、实习生吴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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