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陈萍)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怕“妻子”外出打工使自己戴“绿帽子”而将“妻子”活活殴打致死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曹某今年23岁,家住康平县某村。今年初,曹某与同县22岁的姑娘罗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住到一起,但未登记。5月26日,罗某对“丈夫”提出要到沈阳和其姐一起打工,曹一听便生了气:“你去了给我戴‘绿帽子’咋办?”便坚决不同意。罗某却执意要去,2 人遂发生争执,曹某用绳索将罗某双手绑住,脱下其裤子,用胶管、鞭杆子、竹刷子等物对其身体一顿乱打,其间曹曾去烧水,一个多小时后,罗已停止了呼吸。经鉴定,罗某系被用钝器鞭打击背部及四肢,造成身体大面积挤压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检察机关指控曹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罗某的母亲提出了7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法庭将择日宣判。
记者附言:2002年是反家庭暴力年,并且不久前全国妇联刚刚召开了维护广大妇女及儿童合法权益,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的维权会议,曹某因怕“妻子”出去做“小姐”,给其戴“绿帽子”,而将“妻子”殴打致死,其行为令人痛心、痛恨。
我们在呼唤依法治国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在较偏远的广大农村地区,但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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