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君波 杨文钊)“老板跑了,拖欠我们的工资和保证金共27万元,外地职工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昨天,渝北两路新渝宾馆120余名职工集体向本报投诉。
记者上午9时赶到新渝宾馆,几米外就已听到阵阵哀乐,宾馆大门上挂着几块白布,写着“还我们血汗钱!”几个大黑字。几十名宾馆员工聚集在大厅,一筹莫展。
据宾馆61岁的员工廖先生说,这是一家私营股份制宾馆,法人代表叫刘正义。宾馆去年2月开始营业,在招工过程中,收了每个员工350—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同年10月,刘因病去世,股东委托他人经营。由于亏损,从今年5月起开始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现象。8月初,宾馆停业,经营者神秘“失踪”。此时宾馆拖欠职工工资已达27万余元,欠下货款近百万元。
该宾馆员工有很多都是下岗再就业,其中更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是从外地来渝打工的。来自贵州的打工仔杨某向记者哭诉,现在他身无分文,连回老家的路费都没有,只得暂时住在宾馆大厅,靠家住本地的同事救助勉强度日。但由于宾馆费用未清,即将面临断电停水,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家在湖北的一对打工夫妇,此时已是断了生活来源,面对接下来的日子早已不知所措。
举报太晚维权难
就新渝宾馆欠薪事件,记者采访了渝北区劳动局。
据监察科田科长介绍,劳动部门8月12日接到举报,对此事已经立案受理,该宾馆收取员工保证金和拖欠工资都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员工缺少劳动法相关知识,在宾馆收取保证金和开始拖欠工资时,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给维权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田科长说,在宾馆原法人代表刘正义去世后,由于涉及遗产分割,未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请更换法人代表,已造成宾馆非法经营。目前,劳动局正和工商部门联系,争取尽快查出新渝宾馆最大股东,以确保劳动局《直接指令整改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能传达至宾馆法人代表,然后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力争在第一时间为员工取回工资和保证金。供货商则应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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