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昨天出台10项维权措施,保障执行案件中的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维权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执行案件,法院必须在7日内予以立案。
措施规定,权利人依法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在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