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早报报道 今年6月,结婚两年多的阿兰才发现丈夫有3张居民身份证,而且当初与她登记结婚时对方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是假的。正当她想将这段婚姻弄个水落石出时,丈夫却向法院提出要解除婚约。
婚后不识婆家人阿兰在南宁市某单位工作,离婚后认识了博白县经口乡一男子王×贞,两人于2000年3月7日在南宁市兴宁区领取了结婚证,王告诉她自己已离婚,现在南宁等地 做工程。由于都是“二婚”,结婚时没太张扬,只在阿兰的梧州老家摆了几桌小酒。婚后,她多次提出去看一下家公家婆,尽一下儿媳的孝心,但每次都被丈夫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丑”媳妇至今未见到婆家中任何一位亲戚。朋友当她是二奶令她不解的是,丈夫偶尔带她出去会朋友,总被介绍是他的女友,他解释这是“工作需要”。
今年6月份的一天,王的朋友找上门来要债,无意中透露出王的妻子与孩子已被接到南宁某花园居住。阿兰一头雾水,丈夫的前妻不是离婚了吗?从这名债主的语气中,她明显感到自己被别人误认为是被丈夫包养的“二奶”,怪不得丈夫在公共场合从不说自己是他妻子。她立即向这名债主表明自己与王是合法夫妻,并拿出结婚证,直把这名债主惊得目瞪口呆。丈夫原来还有家在这名债主的指引下,她找到某花园,确切证实了丈夫在那里真的有一个家。
为弄个明白,她特意请律师秘密前往博白县调查,结果差点把她气晕:王与阿兰结婚时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是假的,其真名为“王×祯”,生于1957年8月7日。细心的阿兰又发现,丈夫在起诉状上写的是真名“王×祯”,1957年8月7日出生,这明显与“婚姻状况证明”上的“王×贞,1954年11月16日出生”大相径庭。8月19日,这一奇怪的离婚案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开庭审理。持有三张身份证在法庭上,王同时出示了两张名字分别为“王×贞”与“王×祯”的居民身份证,不但名字有差异,而且身份证编号、出生年月及住址截然不同。随后,阿兰又向法庭出示了丈夫第三张化名为“李春波”的假居民身份证,阿兰说,这张假身份证是王用来买手机卡时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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