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彬)本报报道的一则消息协助警方破了一起杀人抛尸悬案,劫财劫色未遂的杀人凶手终落法网。
去年11月10日,公安临潼分局刑警大队和秦陵派出所发现一具横陈火车道的女尸,警方初步判断是他杀,但因其面容已毁,身上又无任何证件,经多方查找后,受害者身份仍无着落。11月14日,本报报道了这一消息,请知情人提供线索。受害者亲属看到报道后立即前 去指认。经查证,死者郑某17岁,家住临潼区秦陵村。
今年8月上旬,公安临潼分局西泉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临潼区下朱村村民张军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9日晚,公安临潼分局刑警大队将张军抓获,张对其劫财劫色未遂后杀人灭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军交待,案发前他在临潼城区开“摩的”。去年11月10日晚,他准备回家时,看到郑某正在敲邻居家门,他说邻家无人,郑某便让他将她送到临潼城区。后郑某又称心情不好,让他骑摩托带她兜风,行至西安至秦兵马俑专线高速路时,已是深夜。他心生劫财劫色恶念,以要车费为由,提出要和郑某“耍一下”,郑某拒绝后扭头就跑。他追上将其拉倒在地,卡住脖颈致其死亡。之后他将郑某拖到陇海铁路上,恐其没死,他又持石块在郑头部猛击,然后将尸体陈放在铁道上,企图造成火车撞死郑某或郑某自杀的假象。
昨日下午,张军被押到他杀人、抛尸处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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