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21日讯(记者 刘洪智 实习生 高红日 王凌云)“……活着是压力、是负担,而死却是一种解脱。他们说要罚款,但我去哪拿呀……”写遗书的是一个不满18岁的花季少女李某,她在省城历城大润发超市实习时因偷拿货品被抓后不堪重负自杀身亡。
今天,记者见到了带有斑斑泪痕的遗书:“……在我离开之前我真希望再见他一面,可惜我知道这永远不可能了。今天我在超市跟人家要了张发票,本以为可以拿相同的东西, 没想到被抓住了。他们说要罚100倍,6650元。最后放了我,让我明天先送500元。我不想告诉家人,更不想给家里造成无形的压力,所以我决定自己闯的祸自己收场……”李某的表哥郝先生说,17日晚上她下班后心情不好,第二天凌晨2时许家人听见她喊了一声,早上6时许发现她已经服药自杀了。事发后,李某的家人到济钢派出所报了案。家人找过超市负责人,可没有得到应有的说法。
超市客服部鲍经理说,李某是济南市某商校的学生,在该超市做实习收银员。17日,一顾客付完款后忘了要发票。下午4时30分许,她和一起实习的同学杨某从超市三楼拿了海飞丝等价值66·50元的商品。李某带着货品出门时,被值班人员查住并且带到了办公室。不送李某去派出所是因为她年龄小,超市给了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当时她也苦苦哀求不要报警。至于遗书中提到的罚款一事,鲍经理肯定地说,超市有证据证明绝没有此事。李某的表哥认为,事发时有人看到表妹在办公室里哭哭啼啼,足以证明表妹在接受超市不报警的前提下答应了某种惩罚,而这种惩罚只能是可以默默忍受的罚款。
当事人杨某对记者说,事发后她也被叫到了办公室。她说办公室人很多,她距李某较远,没有听到罚款一事。但从李某的表情看,事态应该比较严重。杨某同时说,李某的脾气一直很大,7月份在另一超市实习时曾因跟男友的感情问题自杀过,当时也是服的脑清片。
记者从济钢派出所了解到,已经确定李某是自杀。现在的疑问是,究竟是什么原因直接导致了李某的自杀?是感情原因还是这次偷窃被抓?她的死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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