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讯(记者李英 通讯员麻立志 李铁辉)一男子以为一女子办事为诱饵将女子强奸,但事后怎么也不肯承认。亲见此事的一13岁小男孩挺身而出,证明了此事。昨天,蓟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陈良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良,1989年曾因诈骗被劳教2年,1991年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1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1年。2002年5月30日下午,被害人小红(化名)找到陈良,请求他帮忙 从已经分手的男友处要回手机,陈良满口答应替小红“搞定”此事,并邀请小红陪他一起逛街,小红有求于人只好同意。不想,陈良将小红带到了一家旅馆中,晚上将小红强奸,并威胁小红说,“你不要动,动一下就用烟头烫你十下。”第二天晚上,陈良又将小红带到另一家旅馆内,并扬言如不同意与其发生关系就剁死小红,并找来绳子将小红双手从后面绑起来,将小红再次强奸。同屋内的另一张床上有一个13岁男孩小齐(化名),看着陈良的举动不敢作声,陈良厉声对小齐喊道,“你钻被里去,不许看。”但小齐只在被里忍了一会儿,就又从被子里钻出来,亲眼目睹了小红被强奸的全过程。小红因为惧怕陈良的淫威,又跟随陈两天后才趁机离开他。
案发后,13岁的小齐勇敢地站了出来,证实了陈良的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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