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家住成都清溪南街5号7单元2楼72岁的颜志彬太婆打进服务热线称,自从楼下的房子被一家卤肉店租去后,这半年来下面每天燃烧着五六个蜂窝煤炉,用以加工各种卤肉及烤鸡、烤鸭,而蜂窝煤燃烧后的煤烟直往上冒,熏得她喘不过气来。
记者一走进颜太婆家的楼梯口,就闻到一股呛人的煤烟气味,坐在她家客厅,即使将窗户关严,也感到呼吸有点困难。颜太婆曾找过这家卤肉店的女老板,并向清溪南街社区居 委会反映,在居委会的过问下,女老板搬了两只小炉子到楼道里烧,但实际上往上冒的煤烟更多了。随后,记者来到一楼那套住房,看到的情形跟颜太婆所讲完全一致。
21日上午,记者来到成都市环保局采访,该局污染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区内使用清洁能源的通知》,其中第五条规定: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内,现使用燃煤的生活锅炉、茶炉、大灶必须在2000年6月30日前改造、更换,使用清洁能源(二环路以内的燃煤炉灶早被禁止使用)。据此,成都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清溪南街5号7单元1楼那家卤肉加工点使用蜂窝煤肯定是违规的。
府南街道办事处李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如果这家卤肉店没有排污许可证,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甚至取缔,保证给颜太婆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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