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读者王先生近日向本报服务热线反映,眼看气候渐凉,他花2000多元在某商场买下1套名牌西装。上周星期日,王先生穿着崭新的西装参加朋友聚会,有朋友仔细“欣赏”后说:“糟糕,你上当了,这肯定是冒牌货。”王先生为此大吃一惊。次日,在半信半疑之间,他找到商家要求给个说法。出于对商家的信任和自己一向比较粗心大意,王已将购货凭证丢失。虽对方也肯定地说这套西装确非名牌产品,但无论如何都不承认这套西装是他们出售的商品。王先生感到十分委屈,希望了解消费者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损失?
根据王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的覃律师。他说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应该学会收集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三方面的证据收集,一是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二是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三是能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本报记者张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