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卫浪 实习生 李望今年6月份以来,西安市先后发生三起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2.6万元,火灾事故再次向人们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
血的事故一 西郊甘家寨村村民田某将房屋租给蓝田县人陈缠虎经营液化石油气。6月2日上午10时许,给陈缠虎打工的翟海鱼在房内倒罐充装液化石油气,因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房内煤炉明火发生爆炸,引起火灾,翟被当场烧死,经营者陈缠虎被依法逮捕。
血的事故二 7月12日凌晨零时20分左右,未央区常青二路一院子发生火灾,烧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9万元。经调查,合阳县人魏涛租赁该院储存油品,停放液化气槽车和油品车辆。当天,延安市一辆液化石油气槽车给魏涛运送10吨轻烃油。晚11时许,魏涛与该车驾驶员白应宏、押运员贺永红将液化气槽车内轻烃油向废旧油罐车内倒装,因油品散发的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爆炸,当场引起火灾,致使装有轻烃油的槽罐车发生爆炸,当场烧伤4人,肇事者畏罪潜逃。直接责任人魏涛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于7月25日死亡。白应宏、贺永红已被刑事拘留。
血的事故三 8月10日下午3时左右,位于西安东郊的西安交通大学液化气站灌装间发生火灾,致2人烧伤,2个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