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素梅通讯员崔月贞)日前,工商东丽分局接消费者举报,反映从某储运厂购买的“蒙煤”燃烧不好,煤里有石头,且缺斤短两。分局接报前往该储运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块煤和散煤共560吨,经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张某在未办理证照的情况下,租用储运厂场地经营煤炭。他从陕西购进块煤300吨、散煤2280吨,并冠以“蒙煤”名称后以每吨270元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非法获利20000元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