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两名“贼婆”在盗窃别人财物被发现后,竟殴打失主,绑架人质,索赔“名誉”损失费,最终被公安揭开真面目,分别被判徒刑。
2001年11月7日上午10时许,袁州区慈化镇妇女郑某与同伴吴某等人到慈化镇赶庙会,两人走至易某服装摊位时,趁人多之机窃取一件白衬衫。被易某发现后,双方发生撕扯,郑又叫来黄某,3人对摊主进行殴打,混乱中,致使摊主价值1440多元的衣物被哄抢。黄某、
据公安、检察、法院调查,郑某、吴某、黄某盗窃他人财物、殴人绑人索钱属实。近日,袁州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分别判处黄某、郑某有期徒刑5年、3年,并处罚金各1000元。目前,吴某正在追捕中。 (曾娜 胡雪琴 记者熊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