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铜梁县安居镇养鱼专业户骆礼全状告该县红蝶锶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索赔318万余元的官司,21日第4次上法庭——与以往不同的是,老骆不再是孤军作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派出的专业律师亲自为他出庭维权,不过市一中院的判决结果仍是维持原判。
老骆创下的我市最大个人环保索赔官司已扯了6年多。1996年和次年,安居镇网箱养鱼 场大量死鱼,骆礼全等6家养鱼专业户死鱼达6.5万公斤。养鱼户认为,死鱼与养鱼河段附近的红蝶锶业公司排污有关。交涉无果,老骆走上漫漫官司路。6年中,本报对这起重大的死鱼事件及老骆的官司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这起索赔官司一波三折:一审被判驳回起诉;市一中院二审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今年6月,在铜梁县法院的重审判决中,骆再次败诉;倔强的老骆又上诉,并亲自上北京,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也是该中心目前在我市唯一的一个援助项目。该中心副主任许可祝副教授和律师刘湘专程赶赴重庆调查取证,并出庭代理。
曾参与调查的市渔政处水产工程师邓享炳首次出庭为骆礼全作证,证明这次死鱼不属正常缺氧死亡,而是与红蝶公司的排污有直接因果关系;当时的江水确实倒流,将上游红蝶公司排出的污染物带进了养殖区;被告反驳鱼的死因不明。
经审理,法庭虽然认可刘湘律师提出举证责任倒置的说法,即由红蝶公司举出死鱼原因与己无关,却认为死鱼原因还是应由原告举出。因老骆没有说明鱼死亡的原因,法庭遂当庭作出老骆败诉的判决。
老骆表示将抗诉,不仅为自己,更为重庆的天更蓝,水更清。(记者 刁竹 实习生 徐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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