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化永钊钻石厂的脱衣搜身事件经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目前,从化市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事件,当事的永钊钻石厂主管孙婉能已经被刑事拘留,另有7名参与搜身的管理人员被取保候审。
社会各界在对事件感到震惊和愤慨的同时,也对防范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内的维权机构和法律界人士提醒企业和员工,企 业在丢失财物时,应该报警,请求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切不可擅自违法搜身;员工在遭遇脱衣、搜身等不法侵害时,也应该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社会各界谴责事件
广东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部门昨天(8月23日)均就从化永钊钻石厂脱衣搜身事件发表看法,它们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宪法》、《劳动法》的行为,这一事件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人身权益,应该依法受到惩处。
一名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年类似的事件不断发生,而且大多出在一些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这说明这些企业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想拿员工怎么样就怎么样。在正规的现代化企业、国有企业,失窃的事情也有,但大多都会采取报警的方式,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一家著名外资企业的行政主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永钊钻石厂搜身事件表示不解。他说,钻石固然很值钱,但丢了钻石也不能这样做,应该报告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及时报警才是上策
广州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永钊钻石厂的做法不仅仅违反《劳动法》,也违反《宪法》等法律法规。企业无权对员工脱衣搜身,在丢失钻石之后,应该报请公安部门调查处理。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脱衣搜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人身自由、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员工在遭受这一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
据最新消息,前天晚上记者采访之后,从化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永钊钻石厂搜身事件的当事主管孙婉能前天晚上被刑事拘留,另外的7名涉嫌人员被取保候审。当地公安部门称,这些人员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在调查之后将移交检察机关。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此事应该依法及时得到处理,永钊钻石厂受到侵害的103名员工,应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省妇联
女工要学会说“不”
昨天下午,省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黄淑美获悉从化永钊钻石厂80多名女工遭脱衣搜身的消息后,感到十分震惊,她指出,这是严重侵犯女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让女工脱光衣服接受检查,是对妇女的极大污辱。
黄淑美部长说,她对此感到很愤慨。即使员工偷了东西,企业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她说,这样的恶劣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从去年深圳的搜身事件,到此次从化的搜身事件,被侵犯的员工从56名,到这次的103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样的事件,说明现在不少私营、外资企业老板的法律意识相当淡漠,广大员工尤其是女工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薄弱。这些企业的老板要懂得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不能让他们想怎样就怎样。在这些企业打工的员工,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脱衣搜身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
黄淑美指出,这次这么多员工被脱衣搜身,表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连起码的维护自己尊严的意识都没有。这些员工应该依法向当事企业要求赔偿,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妇联支持这些遭受脱衣检查的女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省劳动局
赔偿难以祢补伤害
针对从化永钊钻石厂非法搜身事件,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梁满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劳动法实施了8年,还发生这样的事件,应该严肃查处。
梁满光处长说,从《南方都市报》上得知事件后感到十分震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永钊钻石厂都无权对工人进行搜身。企业没有执法权,发生盗窃事件企业只能向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正常途径提请执法部门调查,而不能擅自作出搜身的违法举动。
女工生理期受特殊保护
他说,从事件的发生来看,永钊钻石厂搜查的工人达103人,也就是说除了管理人员之外,所有工人无一幸免,涉及面之大,影响之恶劣,对工人造成的身心伤害之大是无法估计的。特别是被搜身的工人当中,有80名女工,其中一些女工正在来例假,1998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第9号令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表明了社会对女职工生理特殊性的尊重和保护,永钊钻石厂居然做出这样的举动,令人费解。
工人接受搜身出于无奈
梁满光处长指出,据报道,有的工人是在又饥又渴,情绪低落,担心被怀疑的情况下接受搜身的,也就是说,在事件中工人们更多的是处于一种无可奈何的处境。在当地有关部门介入协调下,工人与厂方达成了一项协议,厂方对工人作出每人1000元的赔偿。暂且不论工人们是否满意这个赔偿条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赔偿条件既不能弥补工人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不能弥补永钊钻石厂的这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公安机关有权追究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看出,这起事件的性质是严重的,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对这起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事件,特别是妥善安抚好工人。
三资私企列为监察重点
他表示,这起事件暴露了《劳动法》在我省的实施还存在死角。对劳动部门来说,应该以这起事件为典型,扎扎实实地解决本地区贯彻实施《劳动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尤其要将“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注意追踪监督企业真正纠正违法行为。
省总工会
工会无偿提供发援
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昨天上午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代表省总工会欢迎和感谢《南方都市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指出永钊钻石厂脱衣搜身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孔祥鸿表示,如果这些被侵犯的职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工会可以应职工要求,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孔祥鸿副主席在看过相关报道之后,首先表示非常欢迎并感谢《南方都市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说,该报是通过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的报道,来推动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总工会一直都非常赞成和支持新闻舆论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报道,这是省总一贯的基本态度。
孔祥鸿指出,从化永钊钻石厂因为丢失4粒钻石而怀疑工人偷窃,并对工人脱衣检查,这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一件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人身权益,有人格不受污辱的权利。哪怕是工人偷了东西,也不能这样搜身。
职工到企业工作,不管是港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他们的权益都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他们到工厂做工,不是做奴隶,也不是出卖自己的人格。
孔祥鸿副主席说,据省总工会了解,从化市总工会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已经介入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省总工会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意见是:第一,绝不能姑息迁就,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如果当事职工通过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工会会应职工的要求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当事人、责任人一定要依法受到惩处。第三,要通过这一事件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孔祥鸿副主席还向记者介绍说,省总工会最近已确定在三个方面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一是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二是人身人格受到污辱;三是改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正好《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从化永钊钻石厂的搜身事件,省总工会将抓住这一典型,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就永钊钻石厂的搜身事件,孔祥鸿表示,将视事态的发展而定,将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会配合新闻媒体做追踪调查和报道。
在接受记者采访之后,孔祥鸿当即要求工作人员通知广州市总工会介入此事,派人到从化调查了解情况。
-声音
“暂时不论工人们是否满意赔偿条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赔偿条件既不能弥补工人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不能弥补永钊钻石厂的这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梁满光
“他们到工厂做工,不是做奴隶,也不是出卖自己的人格。哪怕是工人偷了东西,也不能这样搜身。”
——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
“这次这么多女工被脱衣搜身,表明她们的法律意识太差,连起码的维护自己尊严的意识都没有。”
——省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黄淑美
-链接
脱衣搜身屡屡发生
●2002年8月18日因怀疑员工有贪污行为,珠海市拱北一娱乐公司当班负责人一晚上两次将几名当班服务生叫进办公室,让他们脱光衣服接受检查。珠海市总工会、劳动局及拱北公安分局介入对此事的调查后,该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接受整改意见。
●2001年9月28日深圳市松岗镇山门村第一工业区内的广田贴合纸业厂因一名管理人员丢失5000元原料款,15名加晚班的女工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而遭脱衣搜身。厂方后答应给每位遭搜身的女工“补贴”3000元并赔礼道歉。
●2001年7月30日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开办的假发厂——宝洋产业制品厂对其人毛车间的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这56名女工后将该厂推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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