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坛妇女尹某状告巴士公司案日前由常州天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巴士公司赔偿尹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
去年3月14日,尹某乘公交14路时,刚刚上车,正逢车辆启动,尹某站立不稳而摔倒受伤。随即,尹某被送往医 院诊治,确诊为右股骨颈骨折,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均由巴士公司支付。出院后,尹某按照医嘱,又数次复诊共花去医疗费 2400余元、交通费数百元。后
(天晴黎惠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