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5日消息:曾在鞍山市制造了该市历史上前所未闻的残忍案件的凶手终被严惩。被告人程志强因犯 故意杀人罪被当庭宣布死刑。
据时代商报报道,今年33岁的程志强家住鞍山市铁西区,曾是鞍山某化工厂的职工,后下岗在鞍山市某公司肉联厂 当临时工。2002年4月10日23时许,程志强携尖刀窜至鞍钢东鞍山铁矿俱乐部北侧,用刀逼住路过此处的女青年夏某 (18岁),程持刀将其挟持到附近的
在庭审中,程还供认其将夏的肠胃等内脏及右乳房煮了喂狗的事实。法庭认为,被告人程志强目无国法,采取暴力、 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恐罪行败露,又夺其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分尸灭迹,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发指,程当庭 承认,并有公安机关的各种人证、物证,足以认定其罪行,故当庭作出判决。